残疾证办理须知


服务范围:荆州市户籍

服务时间:工作日

咨询电话:12385

是否收费: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3、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鄂残联发〔2018〕4号)
4、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41_2010)

申请条件

1、听力障碍者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定为残疾人

2、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

3、精神障碍者,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且需要提供申请人最近一年来的服药和治疗病历

4、因病致残、因意外伤害致残、不能直观认定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5、智力残疾类:申请人携带荆州市精神病医院出具的《智力测试报告单》及智力诊断病历

6、除精神类申请人由法定监护人或联系人携带资料到区残联进行审核外,其他类别的申请人须到区残联进行目测

7、多重残疾类:按各单项残疾的要求分别办理

办理材料

1.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18岁以下及精神、智力申请人必须提供监护人或联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智力申请人还须先到区残联开具智力测试介绍信,到荆州市精神病医院做《智力测试》后,拿报告单到社区按新办证程序办理

4.2寸白底彩照

申请申明

申领残疾人证应是本人自愿

申请人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此而引发的一切问题后果

残疾人康复脱残、死亡要及时收回残疾人证;残疾人证遗失要及时注销并补办新证

残疾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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