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申请须知


服务范围:荆州市户籍

服务时间:工作日

咨询电话:12385

办理地点: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受理部门审核时限: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县级残联、县级民政部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是否收费:不收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6号)

申请条件

申请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条件)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办理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3.《最低生活保障证》

4.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情况说明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省统一规定为每人每月10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转入个人账户

政府集中供养的成年的特困供养人员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享受了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护理补贴(津贴)的重度残疾人,可择高申领,但不得重复申领护理补贴

领取护理补贴对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接受民政、残联和乡镇、街道的复核。领取护理补贴的个人发生重大变故应及时报告

护理申请具体流程

        个人申请→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救助服务残联窗口受理并初审(10个工作日内)→县级残联审核(10个工作日内)→县级民政部门审定(10个工作日内)→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县级残联将县级财政部门安排的资金直接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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